川崎病病程
病程因病情轻重长短不一,临床一般分为三期。
第一期为急性期,一般病程约1~10天,发热,体温较高,病儿极度烦躁,经常与高热的程度不成比例,双侧结膜充血通常是此阶段早期特征,其他主要症状于发热后即陆续出现。可发生心肌炎,临床以轻症或亚临床表现为主,多数无特异症状,个别发生严重心肌炎。
第二期为亚急性期,一般病程约11~21天(10-28天),多数体温下降,症状缓解,指趾端出现膜状脱皮及血小板增多为其特征。重症病例仍可持续发热。冠状动脉病变在此期表现突出,发生冠状动脉瘤,可导致心肌梗塞、动脉瘤破裂。
第三期为恢复期,恢复早期:一般为病程的28~60天;恢复晚期:数月~数年。大多数病人在第4周进入恢复期,临床症状消退,C-反应蛋白,血小板和血沉恢复正常。如无明显冠状动脉病变即逐渐恢复;有冠状动脉瘤则仍可持续发展,可发生心肌梗塞或缺血性心脏病。少数严重冠状动脉瘤患者进入慢性期,可迁延数年,遗留冠状动脉瘤、狭窄或阻塞,发生心绞痛、心功能不全,缺血性心脏病,可因心肌梗塞而危及生命。
(作者:佚名 编辑:admi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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